本日行政院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拍賣案中,有一件較為奇特的案件,拍賣原因是積欠稅務、罰單、通行費用,遭拍賣標的竟是先人的墓園,債務積欠逾30萬,而該墓地僅以每坪4000元,總價5萬元執行拍賣。
本案件於今日以總價六萬元拍出,對此令人感到意外,畢竟在台灣對先人墓地進行拍賣處分,避諱的人不在少數,再加上土地屬於農地,是否符合特定事業使用許可,此部分仍有疑義。得拍人無懼投標是否因此地與自身有關?引人聯想。
透明實價 104法拍網 陳慧瑜 經理表示,該案件如以特定事業使用目的來看,確實價格是便宜的,但最終它的使用分區仍然是農業區,再加上墓地內是否還有先人骨骸未除的疑慮存在,若確實有骨骸未除,依法仍要通知骨骸所有人將先人骨骸遷出,其過程程序繁雜、費用也相當高昂。
由此可推論拍賣得標人應屬有其能力處理的業者,或是與該筆土地有關聯的人士才會進場投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