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大樓地下室非為停車避難室,而是店鋪、餐廳用途(建物成果圖有註明),所以原始設計上除了電梯、樓梯可進出外,另有兩個一樓出入口,一為前門出入口,一為後門出入口(或通風採光用),就如同人體的鼻孔,這兩個出入口是價值連城。
少數的法拍屋地下室屋主因財務問題,被法院查封,拍賣多年都無人應買,形同廢墟閒置不用,而樓上住戶便宜行事竟將其出入口封死,使得地下室看似一灘死水,毫無價值而言,債權銀行也疏於注意、管理,造成拍賣物更無人問津。
以下兩案例得標人拍定後,申請地下室竣工圖,與有關單位(管委會及鄰居住戶)交涉,將地下室兩處出口要回並恢復為正常出入口,此地下室使用效益就大大不同於其它地下室了。
一、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165號地下室
案號:83智3705
85/07/04得標價1502萬,目前租金收入為18萬
(一樓為全聯福利中心)
現為透明房訊產權,出租中
左右兩邊的出入口投標前是封死
二、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65號地下一樓
案號:97正49310
98/04/14得標價493萬,目前207坪為104法拍網辦公室
正馬路的出入口投標前雖封死,但樓梯痕跡還在
目前為104法拍網一樓進入的會客室
巷子邊的出入口投標前是封死,還留半截樓梯
現為104法拍網辦公室
一樓出入口在正海邊路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