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標法拍屋大樓,最常見的糾紛,就是大樓車位問題。
早期大樓車位產權,除管理委員會的停車證,地政機關也是獨立產權,它擁有一張權狀,房屋被查封,房子與車位併同拍賣,比較沒有爭議。
但從民國80年後蓋的大樓,車位產權大部份登記在公共設施裡,與真正的大樓公共設施混在一起,法拍屋的車位糾紛就層出不窮;這些被拍賣的屋主,房子被查封,含在公共設施的車位,理所當然也同時被查封;有時連他自己也不曉得,或者他是惡意的,竟在被標走前,憑管委會的停車證,把車位先賣掉了。
車位屬不動產,要以登記為主,未經地政機關產權移轉是無效.這些法律常識不見得大家都懂,有很多的案例,債務人憑管委會的停車證,出售車位,除了有代書辦理買賣合約外,還找該棟大樓的住戶當見證人呢!
買法拍屋大樓時,要先辨明有無車位,可從歷年來,該棟大樓曾被拍賣的案例,分析公共設施比例有無異狀,有車位的公共設施比例一定比較偏高。
第二步查明該拍賣房子,每月繳納管理費金額中,有無含車位清潔費或維修費的數字;並詢問管理員詳細使用情形。探詢要有技巧,問到您想要問的,低調的調查,千萬不要打草驚蛇。
如果確定您的產權內含有車位的持分坪數,但又被別人佔用,得標後可先到地政事務所聲請調解;倘若調解不成,再向法院打官司,這類案件實務上我們碰很多次,只是時間過程拉長兩三個月,最後都會得到勝訴判決,取回車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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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法拍屋的解答